公安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突出“五抓”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石兴权


    2006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以及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执法公正、一心为民,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全面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为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四个能力”、“两个水平”,真正担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重点突出“五抓”:一抓监督检查。拟在市局各分局和交巡警支队试行市局纪委派驻监察室主任制度,解决基层单位没有专职纪检干部的问题。围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治安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等重大警务部署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查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贻误战机等问题;二抓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开门接访”中暴露出来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执法乱作为、不作为问题,采取立项的办法,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什么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三抓廉政教育。在全体公安民警中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进一步强化忠诚意识。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副科级实职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谈话和述职述廉活动,结合公安实际制定《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暂行规定》,试行各部门主官述职述廉目标考核办法;四抓严治警。继续重点查处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执法不作为、刑讯逼供,违反“五条禁令”等案件。积极配合刑侦等部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查处民警充当“保护伞”案件;五抓基层基础建设。在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结合纪检监督工作实际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苦练基本功。建立健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审批制度,建立有违纪苗头和倾向的重点人员档案和违法违纪(末位民警)民警档案,整理汇编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