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治理商业贿赂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贾树刚
为贯彻落实《辽源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市公安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纪委牵头,政治部、刑警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法制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纪委。突出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要积极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刑侦部门要坚持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各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环境。二是要广辟案件线索,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经侦部门要加大对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偷税骗税、制假售假、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传销等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着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推动建设创新型社会;治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洗浴中心、会馆、歌舞餐厅、游戏厅、网吧等场所“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从中发现进行商业贿赂的线索。三是要依法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纪检监察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公安民警参与经商或变相经商、暗股、充当经济人以及利用职权对商业贿赂进行保护、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违纪违法行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在广大民警中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法制部门要认真学习掌握有关商业贿赂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为办案部门提供法律依据,探索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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