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采取“五项措施”做到“三个结合”

刘亚娟

 


    市商务局采取“五项措施”、“三个结合”,重拳出击经销领域商业贿赂。“五项措施”,即:一是加强整治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工作重点。重点治理在经营活动中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妨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结合市场整规,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各商业流通企业要围绕治理的重点开展自查,逐一进行申报登记。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处理,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三是组织专项检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商务局将组织力量对商业流通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四是协助查办案件。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认真对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纪检监查机关进行查处。要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扩大案件线索来源;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大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及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实施企业、法人诚信守法记录制、警示制、公示制,建立企业自律机制。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推动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让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个结合”,即:治理商业贿赂要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整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行业作风建设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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