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检察院规范管理上缴款物
●王祖德 姚立文
东丰县检察院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未结案暂时扣押款物实行扣押与保管相分离;对已结案没收的赃款赃物实行“阳光”操作,规范管理,日前已将结案的全部18笔161500元人民币足额上缴县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