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纪委四项措施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陈会良

 

东辽县纪委监察局针对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艰巨和复杂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每年初,县纪委都根据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安排,研究落实三方面责任:(1)协助县委组织县级领导及各乡镇、各部门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制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基层目标管理责任。(3)制定县纪委机关目标责任制,落实委局各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通过落实责任,使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都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分解细化任务。县纪委把全年纪检监察的重点工作分解到委局各室,并制定重点工作月安排表,将各项工作细化到每个月。明确任务要求,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科室,使委局各室工作有遵循、有抓手、有进度计划。三是加强调度检查。为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按进度计划积极有效推进,县纪委加强了两个方面的调度:(1)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行季调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调度会,了解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由县纪委领导及委局各室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2)县纪委定期召开常委扩大会,听取委局各室工作情况汇报,并进一步研究安排下步工作。此外,对有些重点工作,县纪委还进行随时调度和专项检查,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四是严格考核奖惩。每年县里都对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严格的考核,具体分两条线进行:(1)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考核。(2)由县纪委组织,对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年度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委局内部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也进行严格考核。根据年度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兑现奖惩措施,既表彰奖励先进,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近几年,先后有4名领导干部因履行职责不到位或本单位工作存在明显问题而受到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