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举措 注重实效
全面提升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的能力

●中共东辽县纪委监察局

 

疑难信访问题情况复杂,解决起来难度大,容易激化矛盾,影响和谐和稳定。几年来,东辽县纪委监察局始终站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社会稳定的高度,不断强化措施,切实解决疑难信访问题,使一些遗留疑难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通过变换主体角色,请群众参与信访问题调查。在处理信访问题中,有些群众因为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会对调查核实的过程和结果产生怀疑。遇到此种情况,过去县纪委的做法是由接访者做解释说明工作,理解的群众息诉罢访,不理解的则会继续上访,形成新的重复访、越级访。为了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扭转信访群众对调查工作不信任而造成的这种被动局面,从2004年初开始,通过让信访人直接参与信访问题的调查并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来解决这一难题。县纪委制定调查方案并告知信访人,征求他们的意见。在调查过程中,让其参与,跟踪监督,提高信访核查的透明度。同时使他们切身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严谨、调查人员工作的艰辛。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强烈的责任感和责任心,赢得上访人的理解、支持和信任,直至解决问题息诉罢访。如2005年3月初至4月初,某镇群众张某反映该镇民政办有关问题,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几乎天天到县纪委上访,认为县纪委对其反映的问题不实,无论接访人员怎样说服、解释都无济于事。县纪委协调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请上访人参与,通过现场调查、当面质询、现场答疑等方式,共同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又一次调查核实,最终使上访人心悦诚服。
二、通过进行信访听证,让群众消除疑虑。在信访实践中,有的信访人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不断的提出疑虑,就同一问题到相关部门或上级机关继续上访,寻找新的解决办法,从而形成交叉信访。2005年,一县属企业退休人员到县纪委上访,反映企业侵害职工利益,克扣职工工资的问题。信访人来时理直气壮,无论信访工作人员怎样与其解释都无济于事,并说是相关部门让其到县纪委上访。针对这种情况,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上访人提出的问题展开了详细的调查。问题调查核实清楚后,县纪委监察局就此问题专门召开了由各有关单位参加的听证会。通过听证会将调查结果向群众公开、将有关部门职能向群众公开,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对信访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县纪委先后组织协调农业局、社保公司、劳动局等有关部门针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公开答复,并将主要情况形成会议纪要,让各单位签字,备案留查。加强了部门之间处理信访问题中的合作,增强了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合力,最终达到分清责任、明辩是非、解决问题的目的。
三、通过更新工作理念,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在惩处违纪者的同时,彰显群众利益之本,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某镇信访老户李某,因一起刑事案件而引发的土地纠纷问题多次到市县两级多个部门上访,也曾进京到中纪委上访,时间长达5年之久,问题纷繁复杂,处理难度很大。针对这起涉诉案件,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一方面告之通过司法手段解决涉法问题;一方面通过有关部门,帮助协调处理合理的土地要求问题,并多次到李某所在乡镇,协调该镇的主要领导,从村里小学校田地中划出土地给李某进行对等补偿,使李某多年上访的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
四、通过细致思想工作,与上访群众达成共识。有些上访户反映的问题,已经进行多次调查,主要事实基本查清,并给予了处理。而一些细枝末节问题却无法认定,上访户认为处理偏轻,继而缠访。对此类问题,监察局同志首先与上访人一起分析,假定他所反映的问题属实,再运用法纪条规进行衡量,让上访人来做评判,看能否再加重对责任人的处理。这种方法收效非常明显,使多数上访者心悦诚服,不再上访。二是动之以情,以情感人。基层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干部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大支持。但他们所提供的线索有的是第一手材料,有的是间接得来的“二手材料”或通过某些现象推理得出的结论。对于后者,调查取证难度大,有些问题难以处理,而信访人往往缠着要讨个说法,要求解决某些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对此在做好调查工作的基础上,与上访人交流思想,引经据典,借用历史典故教育感染信访群众,使上访者思想统一到对组织、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讲证据、讲事实,使上访人放弃不切实际的想法和要求。

近年来,东辽县纪委监察局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耐心、细致的工作,使信访老户、缠访户数量明显下降,下降率达95%以上,为东辽县的稳定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