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知识
1、受理程序和方法
⑴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设专职人员拆阅群众来信;设专门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委局机关其他各种来源的信访件一律交信访室统一处理,经认真整理后对有实质内容的填写《群众来信来访拟办单》,经室主任阅批,呈报书记、分管书记批示。
⑵信访件由信访室专人传递,按领导批示处理,分别交由委内检查室调查、转基层纪委调查并报结果(情况)、转基层纪委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市纪委监察局转基层要结果(情况)的一般在3个月内办结,复杂信访问题可延至半年内办结。
⑶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事项,按归口办理的原则由信访室向信访人作出解释,转有关部门处理。
⑷对反映问题线索不清、无法分流;反映问题无实质性内容、无法查处的;反映问题属主观臆造及其他原因需要留存的予以暂存。
⑸通过发函、电话、派人、调卷等形式对转出的信访件进行督办、催办、审核。
⑹提倡属真实姓名举报,对属真实姓名举报优先调查,调查后向举报人进行答复。
⑺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制定对信访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经调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的、违纪者受到应有的党政纪处分的、解决某方面腐败问题或者纠正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起重要作用并被作为典型案例的,由市纪委依据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匿名举报不奖励)。
⑻市纪委监察局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宜,不泄漏举报人姓名、身份、举报内容,对泄漏举报人姓名、身份、举报内容的实施责任追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予以查处。
2、什么是错告、诬告
错告是并非出于故意而造成检举、控告失实的行为。诬告是有意捏造材料,无中生有,以陷害他人为目的的检举、控告。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 3313259
举报信箱:www.lysj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