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效能监察
保证三农政策落实

●中共东辽县纪委 监察局

东辽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农村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2003年以来,共检查立项21项,有3项被省纪委监察厅评为省级优秀执法监察项目。共纠正各类问题51个,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2项,立案38件,处分违法违纪党员干部42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
一、以落实行政责任为重点,构建落实三农政策的责任体系
一是强化内部责任,将保证三农政策落实作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在人员配备和后勤服务上保障监察工作顺利进行,并积极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处理。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对落实三农政策的责任观念。每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兑现和乡村水泥路建设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主管领导都要与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对责任状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从而保障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强化责任要求,落实与三农政策相关的工作和协调机制。在开展粮食直补资金兑现工作监察中,县纪委监察局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县农业局重点检查乡镇对农民粮食补贴兑现证的发放,县信用联社重点检查基层信用社的资金发放环节,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以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为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强化对违纪人员的责任追究,从而做到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二、监督政策落实的全过程,及时纠正违背政策规定的问题
一是以监督财税体制改革为重点,提供执纪保障。2005年,对全县乡镇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乡镇违反政策,挤占挪用民政事业费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对2名党员干部侵占、挥霍浪费公款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共立案16件,处分20人,下达纠正、整改建议6项,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二是以监督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保证政令畅通。2003年,东辽县纪委监察局在退耕还林从春季苗木采购、资金使用、栽植质量等关键环节,对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经上级检查验收,东辽县退耕还林苗木成活率在85%以上,达到了省里规定标准。随着“村村通”工作的开展,又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的水泥路建设进行跟踪检查,要求水泥路和桥梁工程的发包工作实行工程招投标,确保了施工进度和质量。三是以监督惠农政策落实为重点,维护群众利益。2004年围绕退耕还林补助款兑现工作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对个别镇、村截留、克扣农民退耕还林补助款错误做法进行了及时纠正,对个别村干部套取、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共立案7件,处分8人,为农民清回补助款6.5万元。四是以监督县域发展软环境为重点,排除各种干扰。几年来,共开展涉软问题的大型检查4次,受理涉软问题投诉19件,纠正整改涉软问题22个,从而进一步优化了县域经济发展软环境,也为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三、在整改建设上狠下功夫,建设落实三农政策的长效机制

一是重在治理,整改不到位不撒手。在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监察建议,并帮助被监察单位建章建制。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结束后,还要对监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和对被监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从而保证监察工作不走过场。二是典型示警,构建三农政策“高压线”。要对监察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三是立足长远,靠制度保证政令不走样。通过建立长期和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靠制度去整顿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动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政府建设,保证政令畅通。